從澳洲回來之後,發現自己似乎漸漸懂事了。從前雖說應該也算是懂事,但現在才發現那叫做自以為是。我覺得自己真的變了很多,儘管外觀上來說只有變老了而已。
首先是做家事。以前也知道家事應該不少,但沒想到做起來真的很多!在澳洲感覺休假的時間一大半花在做家事,洗衣服晾衣服收衣服摺衣服加起來就很花時間了(一方面因為我是手洗衣服的緣故,還自己擰乾呢),還要整理房間、清地板、處理垃圾等等等。每次都很努力在平日下班後多少做一點,否則全部積在一起的話,假日至少要耗掉一整天在家務事上。想想其實在臺灣的時候也是要做一些,但有媽媽在不知不覺事情真的減輕不少,所以現在也會多做點家事,畢竟現在家裡只有兩個人,我不做不就只剩老媽做。。。
其次是煮三餐。雖然煮飯其實包括在做家事裡,但它實在是太大一項了,所以單獨列出來。在家裡雖然談不上養尊處優,但好歹也是掌上明珠一顆,加上我娘實在太會做飯,導致我通常只有站在廚房旁邊陪聊天的份。只是萬萬沒有想到,人生第一次(電鍋煮飯和瓦斯爐煮泡麵除外的)開伙,竟然是在這遙遠的南半球!早知如此,當初就該跟我娘學個幾招啊~~~不過俗話說,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,沒做過菜至少還看過媽媽炒菜!只是不知為何我想我應該有味覺失調症,怎麼試味道都試不出來(常常試了反而更失敗),於是只好仿造媽媽調味料都憑感覺隨便灑一灑
再來是購物欲。最近剛搬完家又更有感觸。以前我真的很愛買書、影音產品和雜誌們等等(畢竟從國中開始就是個迷妹來著)每次搬家都有死去活來的感覺,鉛塊般一箱一箱的書總是讓我精神崩潰,但過不久卻忘記這慘痛的教訓,又繼續買。但從澳洲回來之後,購物欲真的降到了(到目前為止的)生涯最低點,一改以往逛書店和唱片行時想買就買的心態,變成考慮再三,確定自己需要把這本書買回家使用才會掏錢,其他能在書店看完或在圖書館借的就立即從購物車剔除,CD和DVD也是從回臺灣到現在一張都沒買過,而且還想把一些沒有那麼喜歡或覺得沒那麼重要的東西都賣掉。我想在別的地方待了一陣子之後回來的人應該都會有這種心情吧!只帶著一個行李箱,一個登山背包就在澳洲度過了兩年,那長久以來買了這麼多放在家裡的東西到底是....?上上星期剛搬完家又有更深的感觸,一堆從桃園搬回板橋後到這次搬家都沒動的東西,是不是該通通丟掉算了?總是留著一堆東西,但要用的時候卻因為東西太多反而找不到,留下的東西也失去了意義。而對於那些身外之物,我想可能只剩衣服偶爾添購個幾件,其他完全不需要再買還可以撐很久吧。
除了對待事物的態度之外,對人的想法也變了不少。雖然我本來就是個珍惜朋友的人,但度過了在澳洲的這兩年,真心覺得那些好朋友非常值得珍惜,並且應該要適時表達關心,而不是怕打擾到朋友而總是很被動。到了現在的年紀,基本上所有的朋友都非常忙碌,無論是忙於工作、學業或是家庭,除此之外也需要一些自我喘息的時間,因此可支配的時間變得非常難能可貴,若還惦念著並願意花時間與我見面的朋友,不是非常值得感激嗎?我原來就不是朋友非常多的人,而經過時間的洗禮之後,能夠留下的都是我願意一生珍惜的好友。我很感激到了這個充滿掙扎充滿辛勞的年紀,還能有這些人讓我不需隱藏自己真實的樣貌與想法,還可以一直一直,做自己。
對家人也是,可能是學到了一點澳洲STYLE(?)的表達,總之就會時常提醒自己要多多關心家人,像老姐現在還一個人在澳洲奮戰,那種日子雖然自由,但有多辛苦,我也很清楚,所以希望自己能夠常常關心她,讓她至少在想吐苦水的時候有個垃圾桶(?)除此之外也覺得對家人也要好好表達情感,該感謝的時候就說感謝,覺得抱歉的時候就道歉。
最後就是看男人的眼光了。朋友們應該眼鏡都不知道要跌破幾副了,如果他們知道從我口中說出這種話的話。以前覺得外表很重要,除了外表符合之外興趣也要相投聊得來。但現在的想法變了很多,不再覺得要壞或是要帥,興趣部份相投或者互相能接受就行,但個性和生活習慣才是更重要的點。心地好的人,就算不帥不美也讓人順眼;有個性的人吸引人,但能包容別人,願意去諒解別人心情的,才是能夠長久相處下去的人。
嗯,我真的變了很多吧。感激這兩年的澳洲之行,讓我成長了很多,但最感謝的是老姐,沒有她的話,我想我可能永遠都不會跨出這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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